检察官在线丨“微商”层层诱导,“代理”掉入圈套
亲爱的听众朋友们
大家好
一周一期的FM939检察官在线
如约和大家见面了
今天由慈溪市人民检察院的黄姜娈
为大家分享一个案例
案情简介
马女士是一位全职妈妈,带孩子之余在微信朋友圈做微商补贴家用。2020年11月底,有个微信昵称叫“可儿妈妈”的主动添加了马女士为好友,“可儿妈妈”自称是阿胶微商,提议互推朋友圈,这样各自产品宣传范围就扩大了一倍。马女士便在朋友圈发布了阿胶糕广告,没过多久,就有人找马女士买阿胶,当马女士把客户购买意向转达给“可儿妈妈”,“可儿妈妈”却声称自己的微信有爆粉软件不能添加好友,让马女士居中联系,包括传达收款码、发货快递单等,就这样马女士作为中间人促成了一单生意。
接连几天,陆续有人咨询阿胶并购买,先前的客户“满目星河”也跟马女士反馈阿胶糕质量很好,想继续回购,另一边“可儿妈妈”又一直跟她宣传该阿胶糕销路好、准入门槛低,马女士就以268元每盒的价格购买了6盒阿胶成为了特约代理。之后,开药店的“满目星河”又向马女士声称该阿胶糕在其药店销量很好,打算做该品牌阿胶糕的代理长期拿货,马女士咨询“可儿妈妈”后得知,同级不能招代理发货,马女士只有升级成“满目星河”的上级代理,才能赚取差价利润,这样马女士又以198元每盒的价格购入32盒成为了“满目星河”的上级代理。之后,“满目星河”又多次提出升级代理等级,每次的拿货数量都会比马女士的存货多一点,“可儿妈妈”又一个劲地怂恿马女士继续升级,最终马女士以100元每盒的价格购买了360盒该阿胶糕,成为了皇冠代理。升级到最高级别代理后,马女士发现原本热情的“可儿妈妈”和“满目星河”便不再主动联系她,其囤积在公司的大量阿胶糕由于质次价高,根本无人问津。直到几个月后,民警找上门,马女士才明白,“可儿妈妈”和所谓的下级代理“满目星河”是一伙人,原来她陷入了一个专门为微商精心设计的“勾单”骗局。
该诈骗团伙以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,老板宋某、陈某手下有员工几十人。整个团伙分工明确,客服组负责在各类微商群添加好友,售前组负责扮演微商“可儿妈妈”,售后组则使用不同的微信账号扮演客户。“售前人员”与“售后人员”相互配合,虚构多次购销行为,营造出该阿胶产品热销的假象,诱骗被害人代理该阿胶糕后,“售后人员”继续假扮客户“勾单”,“售前人员”则使用话术诱骗被害人不断升级代理级别,骗取被害人的钱款。经查,该团伙利用上述方式共骗取马女士等近百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以上。
检察官说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依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、三万元以上、五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本案中,被告人宋某、陈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合伙利用电信网络技术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、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均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第二十五条第一款,构成诈骗罪,该团伙负责人宋某、陈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;梅某等9名工作人员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,并处相应罚金。
警示分析
网络世界鱼龙混杂,微商在创业的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,保持清醒,切忌盲目听信他人的说辞、被突如其来的“高额”回报冲昏头脑。事出反常必有妖,凡事三思而后行,以免造成财产损失。
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
《检察官在线》栏目介绍
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宁波、法治宁波建设,做到用典型案例宣传检察职能、讲好检察故事,经市检察院与FM939宁波交通广播协商,共同开设一档《检察官在线》栏目,于每周三中午12:30播出,通过对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释法说理,实现办好案件、选好案例、用足案例的目标定位,扩大宁波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。
承办人、展播人: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黄姜娈
来源:慈溪市人民检察院
往期案例:
第九十二期:不还钱就拖车?非法催收不可取
第九十八期:你买的彩票真的下注了吗?
记得点“赞”加“在看”,窗口有你更精彩!↓↓↓